日前,县卫计系统建立失信惩戒制度。
据了解,单位和个人的信用信息由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构成,不良信用信息包括提示信用信息和警示信用信息。对失信单位,按其不良行为的程度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列为日常监督检查或抽查重点;依法依规撤销相关荣誉称号,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评优评先、公共资源交易等活动;在财政扶持等方面予以限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