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不少被俗称为“老赖”的失信被执行人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日前,县人民法院为打击“老赖”行为,联合县人大办、政协办、组织部等24家单位共同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合作机制,把属于联合惩戒单位职能权限的包括招录公务员、行业准入、市场交易等37项具体惩戒措施一一落实到相关单位,由各单位按各自相应的权限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合作机制的要求,各单位应密切协作,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制订出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使用、管理、监督及实施惩戒措施的实施细则或操作流程,确保合作机制所规定的各项惩戒措施切实发挥作用。
县人民法院“执行难”是个老问题了,解决它需要全社会的支持,此次合作由原来的一个部门在一个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惩戒,变为由多个部门在多个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共同实施惩戒,惩戒部门之多、措施力度之大在联合惩戒史上也属少见。“老赖”们就算躲过了法院这个“初一”,也躲不过其他部门这些“十五”了。
另外,惩戒对象的范围也由失信的自然人,扩大到失信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法院工作人员提醒,人无信不立,要失信很容易,可再立信就难了。年关将至,望各位失信被执行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积极主动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