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的陈守高等3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从2017年3月13日起到3月20日止,共5个工作日。
4.公示受理部门和受理方式 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地址:磐安县委、县政府大院县委楼三楼,邮编:322300
举报电话:0579-12380
短信举报:18957912389
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
2017年3月13日
拟提拔任用县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陈守高,现任县府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县府办系统党委书记,拟任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大盘山管理局副局长。
男,汉族,1970年9月生,新渥镇人,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县府办经贸科副科长、科长、党组成员等职。
陈光明,现任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正局),拟任县公共资源办党组书记、主任。
男,汉族,1968年1月生,安文镇人,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方前镇党委副书记(下派),县文明办副主任、主任,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常委,县经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局)等职。
张东方,现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处主任,拟任县公安局政委、兼县委政法委委员。
男,汉族,1971年2月生,维新乡人,199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党委委员、副政委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