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早上去上班,走到安文镇双溪口橡皮坝附近时,发现前面浓烟滚滚,以为发生了什么事。走近一看,原来是保洁人员在溪边焚烧树叶等垃圾。笔者认为,垃圾采用焚烧处理的办法有些不妥,需要加以改进。
有数据显示,垃圾露天焚烧所产生的二恶英,是现代化垃圾焚烧炉所排放二恶英的2000~3000倍。露天垃圾焚烧往往是不完全燃烧,这是导致二恶英产生的主因;二恶英类物质中的四氯二苯并-p-二恶英,已被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所确定为已知人类致癌物,它同时也是许多严重慢性疾病和儿童出生缺陷的诱因。由于生活垃圾中的塑料非常多,露天燃烧会产生大量的多环芳烃。垃圾里还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和硝酸盐,这些物质会随着雨水进入地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同时,有些焚烧垃圾的火堆离树林和民房很近,大量垃圾焚烧后的灰烬随风飘散到居民家中,留下了火灾隐患。有时焚烧者一点了之,火堆无人看管,附近的小孩子出于好奇,前去玩火,甚至有人身安全危险。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生活垃圾应该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在人口集中的地区焚烧生活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随意焚烧垃圾既不安全,又污染环境,危害性极大,相关部门应明确责任进行有效管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让人们懂得随意焚烧垃圾造成的危害,发现乱烧垃圾者要给予相应处罚。同时,要完善社区及城郊村的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探索垃圾集中处理焚烧发电技术,尽快消除随意焚烧垃圾产生的隐患。
在此,提醒相关部门及时采取行动,制止随意焚烧垃圾现象的再次发生,让市民远离焚烧烟雾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