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个城市租了一间40平米的屋子,这间屋子悄悄地隐匿在这浮躁的城市背后。打开窗户,满眼都是雄赳赳气昂昂的高楼,有些高楼的镜面墙体折射出的光线害得我不停地流眼泪。以至于后来,我有点烦心事了,想哭却哭不出来的时候,就打开窗户看看那些高楼的镜面墙体。
虽然这座城市每年都有数以千万计的游客来访,并且总是会出现在诸如幸福感最强的城市等等类似的排名中,但我对这座城市没有太多的好感,纵然,这座城市也不可能对我有好感。虽然彼此没有好感,但是我依然每天穿梭其中。每天投四次硬币,每次两元,上班,下班,中途转一趟车。隔着公交车上的玻璃,我静静地看着街道上的每一个人,猜测着他们是否和我一样,在这座城市努力地编织着属于自己的梦想,亦或许梦想已经离开他们很久了吧。
大概要坐一个半小时的公交车,有时候要两个小时,到站后再从那些体面的大楼门口进去,从后门出来,拐进弄堂再走五六分钟就能到我那小小的出租屋了。有时候会有一只猫突然蹿出来,有时候会有一两声的狗吠,有时候可以看见吵架的小情侣,有时候可以看见几个还穿着校服的学生在角落抽烟。
今天我走了十七分钟才到家,因为我在路过一对四川夫妇开的小餐馆时,买了一份肉丝跑蛋,一份酸辣土豆丝,还有一盒饭。一边走,我还一边想着希望今天的土豆丝不要太辣,希望今天的肉丝跑蛋不要太油。越想越饿,越饿就走得越快。
当我掏出钥匙的时候,一次性筷子从塑料袋里漏了出来,我把右手拿着的东西都换到了左手上,慢慢地弯下腰,右手的手指伸向了钥匙环。就在我庆幸自己成功地勾住了钥匙环时,我发现这房间的门,居然是虚掩着的。我愣了几秒,捏住我的钥匙,缓缓地站了起来。我想着,也许是我走错了楼层,这也许是别人家吧。可是楼梯口那个大大的“三”字告诉我,我没有走错。我又期待着,也许是我自己忘记把门关好了。我边笑,边骂自己怎么连门都没关好。
因为手上拿着东西,我只好用脚在门上轻轻地推了一下。刚刚自嘲的话语,却像子弹一样击穿了我的胸口。突然觉得大脑空白了几秒,就像是孤舟蓑笠翁般寂静。我早上七点出门,现在是下午六点左右。我只不过离开这儿还不到八九个小时,我只不过刚搬到这儿还不到一个星期。
管这片区的民警里有个年轻的小伙子,一边问我问题,一边在我房间里翻翻这,翻翻那。最后还叫来了楼下卖早餐的安徽夫妇,询问是否有什么可疑的人在这附近走动。这对夫妻见着城管比见着亲爹亲妈还热情,每天都有十来个穿着制服的准时八点半在他们的小早餐铺吃早餐,吃完了还一人发一根牙签,有说有笑地穿梭在这个忙碌的城市背后,就像是长在你身体里的一条蛆。
他们一见来了这么多警察,连门都不敢进,两眼不知往哪看,四只手像是被锁住了似的,缠在一起。那妇人倒是聪明,看见一警察抽烟,赶紧解开两只缠在他丈夫臂上的手,使劲在他男人腰上掐了一下,然后用眼神比划了一下。那男人倒也算是见过穿制服的,马上心领神会。磕磕巴巴地从不仅褪了色还油光发亮的军大衣里,掏出了一包雄狮。取出烟就往警察身前递,那民警见他们这般,倒也顺手接过,查了一下他们的身份证,也就放他们走了。
“你明天什么时候有空的话,来一趟派出所吧,录个口供。”那小伙子一定是约了什么人,或者什么人约了他。他应该是个本地人,而且家里关系还不错。这工作应该是家里给安排的吧,刚才和他打电话,发短信的人也许是她的女朋友吧,也可能是小三。他们应该约好了去哪里吃饭,去哪里玩,去哪里开房。也许,他们一晚上花的钱,就能给我交一个月房租了吧。
“恩,一定一定,这事还麻烦你多操心了。”既然看出来他有事要走,那再说什么也许他还不高兴了,倒不如让他走吧。折腾这么久,我也饿了。
“那到时候,你打这个电话联系我吧。”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在一张便签纸上写下了一串数字。在他掏笔的时候,他顺手把一直夹在手指间的那根雄狮扔了,轻轻地说了句“土包子”。他肯定不知道,有双眼睛,一直在看着他。
我安静地在床上坐了一晚上,烟灰缸里林立着许多烟头,那些歪着的烟头似乎是在嘲笑着我的窘迫。透过窗户,我看见了初升的太阳,可阳光却照射不进我这间小屋子。我颓唐地推开窗户,倚在窗户的不锈钢框架上,看着楼底下那对小夫妇的早餐店里的蒸笼冒起的白烟。当他们掀开蒸笼,用一根筷子在包子皮上小心翼翼地戳了一下,看看包子是否蒸好了,那蒸汽里夹杂着肉香。我不饿,却也想去买两个尝尝。
我刷了牙,洗了脸。想着今天可以领工资了,心情也愉悦了一些。轻轻地关上门,轻轻地下了楼。买了两个包子,一杯豆浆,一根油条。
“小伙子,后来警察怎么说的?”那妇人一边低着脑袋给我找零,一边好奇地问道。
“还能怎么说呢,自己倒霉呗。”我接过她手里的包子,咬了一口含糊不清地回答她。
“说实话,昨天我们还真没见有生人来过这里。哦,对了,昨天中午你朋友来过,拎着包,说是来给你送东西,临走的时候还给了我老公根烟,那小伙子人挺好的,长得也俊俏。”那妇人说到后来声音低了些,像是在说自己的情郎一般。
“恩,我知道。老板娘,包子不错,先走了。上班快迟到了。”我勉强地笑着对她说了一句。
“下次再来啊。”
应该不会是他,我也不希望是他。虽然他昨天并没有和我说过他又给我送东西,也许,是他忘记了吧。
他是我的好朋友,他是本地人,但他偶尔会在上夜班结束后,凌晨四五点后来我这里休息。因为他工作的地方离我这很近,而且他太早回去,会影响到他父母的休息。一来二去,我给了他一把我房间的钥匙。一定不会是他,如果连他都会对我这般,那我在这个城市又能找谁说说话,又能相信谁呢。
我是在这个城市念的大学,他是我的舍友,一起朝夕相处了将近四年。记得毕业的时候,也是他的一句“别走了,咱一起好好干。这城市这么大,有的是机会”。我还记得他说这话的时候,我们刚饭馆里出来,他喝得有点多了,他手搭在我的肩上在我耳边说,连呼吸都是热的,让我觉得痒痒的难受。
当时我们准备过马路,红灯30秒。我不知当时我是迷失在了这车水马龙的城市里,还是迷失在了他嘴里所谓的机会里,亦或是单纯地因为四年的友谊而觉得可以信赖他。
坐在公交上,我把脸贴在玻璃窗上,感受着车子轻微地颠簸,有点麻麻的,就像是我的这二十多年,磕磕碰碰,没什么大出息,也没什么大过错。假设我这一生是70年,显然已经过去三分之一了。在接下去的这几十年里,我会认识各种各样的人,就像是这些穿梭在城市里的车一样,虽然彼此不认识,却会在红灯的时候,和陌生的车待在一起,30秒,60秒。等绿灯亮了,又分道扬镳了。
有人起来让座,也有人一直低着头玩手机。有人伸手去够扶杆,也有人伸手去够别人的钱包,一边伸手,一边在嚷嚷,别挤啊,别挤啊。
我到站了,将近两个小时的车程。在我下车的时候,我不小心踩到了一位中学生的鞋子。我说了一句对不起,他说没关系。可就在车门要关上的时候,我听见他嘟囔了一句“操,乡巴佬”。
“在哪呢,我今天发工资了。出来搓一顿啊。”在我领到工资的时候,我还是给他打了个电话。因为我知道,在这个让我焦虑的城市,只有他,可以让我倾诉,可以让我觉得我不是那么的孤单。
“行啊。对了,我和你说,我前两天终于把我们办公室的那朵花给搞定了。等会带来见你啊。”说完,他就挂了。
春末的南方城市,飘起了细碎的雨水。哼着李治的《春末的南方城市》的我们,应该都会在夏天开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