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公安局尖山派出所接到玉山交警中队执勤民警通报,称在尖山镇陈界村口路段有辆黑色轿车冲卡。民警迅速找到了该冲卡车辆,发现车辆上只有周某一人坐在副驾驶室,驾驶员并不在车上。经询问,周某说驾驶员下车走出去办事了,还没回来。
随后,民警将周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面对询问,周某支支吾吾没说清楚驾驶员是谁。在她打了几个电话后,自称是驾驶员的张某来到了派出所,并声称该车是他向周某的丈夫韦某借的,准备从尚湖镇开车前往新昌县。当被问及为何冲卡时,张某表示当时急着去陈界村里办事情,没注意才冲了卡。
尖山所民警根据卡口车辆信息比对,发现驾驶员并不是来自首的张某,倒是跟车主韦某比较相像。在事实依据前面,张某无奈只得如实交代了自己是替韦某“顶包”的,当天驾驶该车辆的并不是他。张某说,他和韦某是好朋友,出于兄弟情谊答应了这个请求。去年,韦某报名参加驾驶证考试,目前已经考了三个科目,还差科目四没有考,如果被交警查到就白考了,于是脑子一热便踩下油门加速冲卡企图逃跑。
周某和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提供虚假证言,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韦某的行为已涉嫌无证驾驶、阻碍执行职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