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4日,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到被执行人张某家依法对其进行拘传。张某的母亲厉某明知法院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的情况下,先是将法院工作人员推出门外,接着又用菜刀挥向法院工作人员,并以言语相威胁,幸好被张某劝住并夺下菜刀。随后,厉某见法院工作人员对执法过程进行拍摄,又上前抢夺执法仪,被法院工作人员当场制止。张某某(系张某父亲)在二楼听到楼下吵闹声,即手持一把橡皮榔头从楼上冲下,举起榔头砸向法院工作人员,张某立即将张某某抱住并告知是法院工作人员前来执行公务,张某某得知后仍举起榔头威胁法院工作人员。后经耐心释明情况,张某某才放下榔头,法院工作人员也依法对张某执行了拘传手续。
2016年2月5日,张某某、厉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决定,被告人张某某、厉某以暴力方法威胁、阻挠法院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厉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号角已经吹响,法院铁军将继续全力以赴,克难攻坚,对法院依法执行公务缺少应有敬畏者,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