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法院新渥法庭向一对“90后”夫妻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小韩与小林都是“90后”,两人经人介绍,相识仅2个月后就登记结婚,并很快有了孩子。但是双方因常年分居两地相处时间较短,感情基础薄弱,加上生活习惯不同,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今年1月,小韩向法院起诉离婚。开庭当日,法官先是主持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后又开庭审理,但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双方无根本性矛盾,且双方结婚时间较短,又育有一子,很可能属于“冲动型离婚”。法官向双方作了“离婚冷静期”相关规定的解释说明,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向这对夫妻发出了“离婚冷静期告知书”,让双方回家“冷静”两个月。这也是县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离婚冷静期告知书”。
据悉,“离婚冷静期”也不是随意适用,而要严格把握适用条件,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目前,县人民法院主要对“冲动型”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设置离婚冷静期,希望双方能够在冷静期内修复感情,避免矛盾扩大,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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