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14家农村医疗机构(诊所、卫生室)药品质量管理示范单位对外公布,这是我县市场监管和卫健部门2018年开展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医疗服务管理专项整治和规范提升行动以来,首批通过验收的农村医疗机构。
目前,我县共有农村医疗机构97家,遍布全县各乡镇农村,极大方便了山区群众的用药需求。但在日常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个别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硬件设施不足、采购验收不规范、质量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2018年,县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卫健部门启动为期三年的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提升行动,目的是消除农村药品质量安全隐患,保障老百姓用药安全。
据了解,该项行动分示范创建、示范推广、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将有效完善农村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台帐登记制度体系,全县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有望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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