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省、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组来磐,进行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和创建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县验收。县委常委、副县长吴洪涛参加相关活动。
评估组专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随机访谈、实地核查等方式,围绕“核心指标、基础指标、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学校引领、社会参与”六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评估组认为,磐安作为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试点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坚持以城带乡,有效推进农村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全覆盖,达到浙江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县标准。评估组同意我县通过“浙江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县”验收,并为我县授牌。
吴洪涛表示,我县将认真履行政府语言文字工作职责,完善“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形成“上下贯通、条块结合、整体互动、齐抓共管”的语言文字工作新常态,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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