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犯住在自己名下的房子?
此外,位于西安市高新区枫林绿洲的一处房产,是马志明在西安的住处。关于该小区内的房产,目前当地媒体披露了两种说法,一是此处房产在马志明弟弟名下,二是在该小区内,与马志明有关的房产有两处,一处房主是马志明本人,另外一处是他弟弟。
据了解,枫林绿洲小区的物业公司是西安天地源物业公司。2010年7月20日,记者设法联系到了该物业公司负责枫林绿洲小区的张姓经理。
在电脑系统内查询后,张经理肯定地向记者表示,枫林绿洲里有一套房子的房主就是马志明。这套房子位于该小区的C区,面积为168平方米。
不过,张经理告诉记者,这套房子开始缴纳物业费的时间是2007年1月3日,购房的时间一般是“往前推18个月”。此外,这套房子从物业的电脑系统上看,所有费用至今都是正常缴纳状态,“不欠费”。“物业费不欠,不代表是本人在这住”,张经理说,物业费可以由其他人代缴。
此外,张经理告诉记者,小区里也没有出现过“陕O-01696”牌号的车,“车只要进入小区我们都有记录,不管地面还是地下车位都要凭卡出入。”
那么该小区是否还有一处房产,其房主是马志明弟弟?张经理将记者提供的马志明弟弟的名字输入电脑系统查询后向记者表示,并没有相关记录。张经理表示,如果另一处房产的房主是马志明其他家人或亲属的名字,物业是无法掌握的。
然而,不论在该小区内,与马志明有关的房产是一处还是两处,一名全国范围内被通缉的疑犯,敢于在以自己真名购置房产的小区内出入甚至生活,竟然没有引起警方的注意,这值得质疑。
据了解,枫林绿洲小区的辖区派出所是西安市高新路派出所,记者联系该派出所,被告知需联系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记者联系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后,该分局政秘科杨科长告诉记者,目前社会上的信息跟公安机关能连接起来的主要是银行、旅馆和网吧等,“如果他在银行用自己的身份证,那我们就知道了”。
杨科长介绍说,像房产物业相关单位的信息,目前还并未与公安机关实现连接。“以后可能面就大了,像交水电费、购房这些信息,都跟公安局能连接起来,现在还达不到。”
日前,记者联系了西安市公安局,希望了解马志明被抓获后警方掌握的相关情况。西安市公安局新闻中心一负责人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她说:“涉及具体的一些案情,案子的一些问题,目前还在走司法程序,有些东西还不能确定。”
据了解,今年5月,马志明已被陕西警方移送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警方接受命案调查。
7月22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负责办理此案的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达拉特旗分局,达特拉旗政工办主任张晓霞告诉记者,“经请示,获知此案正在侦查阶段,谢绝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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