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3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机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浙江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和省、市统一部署,特通告如下:
一、县内宾馆、酒店、农家乐、共享农屋等各类旅馆住宿场所暂停接收新的旅客。
二、县内所有餐饮企业暂停对外营业。
三、进入超市、菜场等场所的人员尽量戴口罩。
四、设立检查点加强流动人员管控,落实专人加强排查,进入本辖区人员均要进行体温测量。科大线天台到方前入口由方前镇落实。东仙线仙居到盘峰入口由盘峰乡落实。其他乡镇也要分头落实好各跨县道路的排查管控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专群结合的立体式、网格化、多层次防控工作格局,确保不漏一人一户,实现应防尽防、应控尽控。
六、各乡镇(街道)要形成闭环管控,强化居家隔离措施,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管控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七、广泛发动群众主动支持、配合、参与防控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磐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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