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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令第7号
2020/02/17 来源:  
根据中央、省市“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发展,两手都要硬” 的指示精神,为更加精准有效加强疫情防控,更加科学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发布命令如下:
一、支持企业(项目)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复产复工。复工企业和项目要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员工健康监测、企业防疫管理和疫情预警等工作。 
二、支持开展农业生产。按农时抓好田间管理、春耕备耕, 各村、农资经营户要为农户提供便利和支持。 
三、有序恢复生活性服务业。除 KTV、电影院、网吧等人员密集的封闭性场所外,在经核验备案、有效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 餐饮、住宿、理发、洗衣、洗车等“六小行业”有序恢复正常经营。 
四、精准实施外来人员“受控进入”。对县外来磐、返磐人员核查14日内流行病学史,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分类管理,有湖北及其他重点地区(范围由县指挥部动态调整明确)旅居史人员集中或居家硬隔离14天,非重点地区人员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抵磐的居家隔离7天,其他入磐人员不再实施隔离。
五、落实个人防疫主体责任。来磐人员登记“健康码”信息, 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实行溯源管理。严禁在健康信息申报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依法追究责任。
六、逐步撤销村(居)交通卡口,居民可以根据工作生活需要自主安排外出,但仍提倡“无事不出门” ,尽量减少人员非必要的流动。
七、村(居)流动人口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 以房管人”原则实施流动人口全员管理,村(居)、企业、项目等主体要切实负起动态管理责任,相关人员必须主动配合做好排查登记、自我健康监测等工作。
八、共建良好的防疫环境。全县居民要坚持良好习惯,不聚集、不聚餐、不扎堆,公共场合戴口罩,“红事”暂时停办、“白事”从简。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执行各项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本规定自2020年2月17日起执行。

磐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编辑:孔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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