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金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2018年4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年满80周岁老年人的高龄补贴从每月30元提高到每月50元。
/ 更多
磐安新闻网简介|版权声明 | 广告联系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V2 2013-2017 磐安新闻网 版权所有 主管:中共磐安县委宣传部 主办:磐安县新闻传媒中心 网络监督举报中心:浙江省新闻道德委员会 网络监督专区 新闻热线:0579-84668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