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一家建筑公司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开出3.5万元行政处罚罚单,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清除所倒垃圾。
“你好,安文街道上马石安头地块有人乱倒建筑垃圾。”7月18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未经批准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勘查。
经查,确认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且当事人自认2019年间多次向安文街道上马石安头地块倾倒建筑垃圾。其中,7月17日倾倒装修建筑垃圾4车,总计60余立方米。该行为已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构成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采取源头把控、日常定点巡查和机动巡查相结合方式,严厉查处辖区违法乱倒建筑垃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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