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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实施集团化办学
2019/08/20 来源:磐安新闻网  记者 叶江垚

  近日,我县出台《关于集团化办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决定实施集团化办学,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思想、教育管理、教师成长、教育质量等方面有效提升,进一步提高我县教育现代化水平。

  根据实施意见,我县计划组建教育集团、紧密型共同体和区域教育联盟等集团化办学机构。教育集团采用“1311”实践模式,即一个集团、三个层次的校区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评价,由区域强校、乡镇中间层学校和乡镇小规模学校组成,实现“三级联动示范辐射”。紧密型共同体采用“1211”托管模式,即一所学校、两个校区,统一管理、统一评价。该共同体由总校和分校两部分组成,分校仍为乡(镇)属学校。区域教育联盟采用“1234”模式,即一所龙头学校、二个专业团体、三项工作要求、四大保障机制,每个联盟均推一所龙头学校,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成立初中联盟、小学第一联盟、小学第二联盟等三大教育联盟。

  我县将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策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全覆盖目标。《意见》要求各学校统一思想、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年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精心预设并扎实推进每一项活动,同时切实提高各项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健康成长的新路子,努力争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编辑:孔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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