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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查处首起非法调运疫木案
2019/10/21 来源:磐安新闻网  通讯员 陈旭英

  10月17日,县森林公安局对擅自调运松疫木出疫区销售的卢某作出罚款处理,这是我县被列入疫区后查处的第一起非法调运疫木案。

  今年9月,卢某从新渥街道竞得一块山林,该山在土地整治区域红线内。在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他雇人上山进行林木采伐。9月25日、27日,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卢某雇用拖拉机将松疫木出售至缙云加工厂。查实后,县森林公安局第一时间出警处理。

  今年1月,我县被列入松材线虫病疫区。根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疫木不得调出松材线虫病发生区。经检疫检查,发现染疫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应按照防治检疫机构要求,在指定地点除害处理。

  经教育后,卢某认识到自己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主动将剩余松疫木运至县内定点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

编辑:孔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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