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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执行迎来双赢结局
2019/05/21 来源:磐安新闻网  记者 应羽淇 通讯员 杨凯军

  企业债权债务复杂,但仍正常经营且积极还债,如何对待这样的被执行人?放水养鱼还是涸泽而渔?

  近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结合《磐安县人民法院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慎重选择办案时机,通过促成与债权方和解、达成分期履行等方式缓解企业困难,积极促进企业复苏,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去年,我县某民营企业主徐某向法院申请查封被执行人浙江某轮毂公司的所有机器设备,执行标的为本金100万元及相应利息。执行干警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核实涉执企业的经营状况,并在新城区管委会了解到,虽被执行人存在大量债权债务关系,但目前该企业仍正常经营;同时通过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多次沟通了解到,目前行业环境已有所改善,企业经营状况虽举步维艰,却仍在努力拓展业务以求盈利,愿意配合法院执行,积极偿还债务。

  鉴于实际情况,执行干警考虑调整该案的执行方案。一方面,如果依旧采取原来的执行方案,被执行人目前可供执行的财产远远满足不了所有的债权数额,申请执行人将迟迟收不回其余债权,损失显而易见;另一方面,如果一味地将被执行人机器设备查封,企业将无法进行生产,不仅让负债累累的企业“雪上加霜”再无翻身之日,更无法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基于上述考虑,执行干警会同县企业帮扶办、新城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执行干警不仅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提示双方作为民营企业都深知经营不易,希望双方互谅互让,共同渡过难关。经各方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现被执行人已按期履行二期,执行金额到位80余万元。

  法院通过对涉执企业采取差异化司法处置,主动和涉执企业联系了解企业基本情况,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核实企业的经营状况,进一步发挥企业帮扶办等相关部门的作用,妥善平衡各方权益,既切实维护了胜诉方的权益,又通过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等方式,为涉执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提供了便利和保障。

编辑:孔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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