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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首日处罚无牌电动车
3小时扣押44辆
2019/04/03 来源:磐安新闻网  记者 应燕航 文/摄

  4月1日,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城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对未经备案登记上路的超标电动车依法扣留,为电动车贴上“平安符”——“三个一律”标识,提醒群众安全出行。截至当日下午5点,3小时内共计查获并扣押无防盗号牌电动车44辆。

  自4月1日起,无防盗号牌的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一经查获一律扣押并作报废处理。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孔华明表示,超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范畴,按照摩托车进行管理,无证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车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200-2000元人民币罚款,对于不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扣24分处理。

编辑:孔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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