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盘峰乡某村村民傅某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帮助下打赢了人身损害赔偿官司,获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赔偿款65553.10元。
近年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理念,通过开通“绿色通道”、推行“容缺受理”、经济困难“申报承诺”、“线上平台”、“多点办理”等举措,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消除他们“穷人维权无门”的顾虑,体验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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