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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出首张未办理养犬证罚单
2019/06/20 来源:  记者 陈丽娜 通讯员 孔南方

养犬不能随心所欲
我县开出首张未办理养犬证罚单

  6月17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了我县第一起不文明养犬案件,开出首张未办理养犬证罚单。在当事人认识态度良好情况下,处以500元罚款。

  当日下午3时30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文中队执法人员在龙山路发现一名未办犬证的遛犬市民。因其行为涉嫌违反《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八条:“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重点管理区域饲养犬只”的规定,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将相关人员和犬只带回局里进行调查,对其作了批评教育,并根据《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违法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养犬人未办理养犬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养犬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为规范文明养犬行为,5月初,我县印发了《磐安县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6月份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县城管理区域为重点范围,开展违规养犬集中整治行动,对流浪犬、大型犬、烈性犬、狂犬进行强制收容,对无证犬、犬吠扰民、犬只伤人等进行处理。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摸登记犬只2561只,防疫登记上牌536只,收容流浪犬、无主犬18只,行政处罚2例,罚款1000元。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局将持续推进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各类不文明、不规范养犬行为,提升市民认识,提高养犬者法律意识。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养犬应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办证养犬,做到拴养、圈养,户外不得敞放,不得随意遗弃,严防对他人造成伤害,做到文明养犬,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编辑:孔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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