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厉某涉嫌非法毁坏林木案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厉某补种毁坏树木6株,并处毁坏林木价值两倍的罚款。
今年2月,新渥街道源头村厉某在自家地里干农活时,擅自将6株杉木砍伐,丢弃在山上。
接到举报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统计,本次砍伐材积0.14立方米,折合价值40元。依据《浙江省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规定,作出行政处罚:依法赔偿损失,补种毁坏株数1倍的树木,并处毁坏林木价值2倍的罚款。
/ 更多
磐安新闻网简介|版权声明 | 广告联系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V2 2013-2017 磐安新闻网 版权所有 主管:中共磐安县委宣传部 主办:磐安县新闻传媒中心 网络监督举报中心:浙江省新闻道德委员会 网络监督专区 新闻热线:0579-84668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