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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泛关注的儿童被撞事故有了定论 行人负主责!
2018/12/09 来源:磐安新闻网  记者 应羽淇 通讯员 陈罗澜

  12月3日,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陈敏对日前发生的儿童被撞事故作出责任认定:行人违规跨越护栏,横穿马路,未走人行横道,负事故主要责任。

  11月25日晚,在42省道磐缙线新渥街道宅口村停靠站附近,一位老奶奶带着9岁孙子去河边洗衣服,为了图方便,他们翻越护栏,横穿马路,奶奶安全通过后,一路小跑的男孩被汽车撞飞,而距离他们不远处便是斑马线。万幸,孩子暂无生命危险,目前正在接受治疗。

  横跨护栏不仅危险,还违反了交通法规。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编辑:孔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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