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通报了2018年清新空气示范区评价结果,我县符合标准,被评定为第一批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
据了解,“清新空气示范区”是为表彰各县级以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健全、打赢蓝天保卫战各项任务成效显著、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辖区内负氧离子丰富、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而设立的称号。
2018年,我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1%,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25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3.8%。
近年来,我县狠抓落实打好蓝天保卫战,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深化工业废气治理,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坚持源头治理、综合防治,持续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的蓝天幸福感节节攀升。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县将根据浙江省及金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认真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各项工作任务,把“清新空气示范区”永久留在磐安,让磐安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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