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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可以报销医药费了!”
47岁的她第一次有了自己的身份证
2019/09/02 来源:磐安新闻网  通讯员 陈凤燕

  “谢谢!谢谢!你们的服务太暖心了!有了身份证我老婆的医药费终于可以报销了!”日前,县公安局办证中心窗口发生了暖心一幕,尖山镇潘某高兴地带着妻子来申请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还特意拿了两罐土蜂蜜感谢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一再推辞,才肯把蜂蜜拿回去。看似平常的一次业务,办证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却付出了很多心血。

  7月16日,潘某到县公安局办证中心申请将其妻子吴某的户口从贵州迁到磐安。民警受理该业务后发现,他妻子是无户口人员,迁户口无从谈起。在工作人员一再追问下,潘某才说出了实情:“我老婆一直没有户口,以前都觉得没什么关系,现在生重病了,没办法医保报销,家里承担不起巨额的医药费。我还以为到这里办一下,我老婆就有户口了。”

  经了解,吴某是贵州人,今年47岁,她从出生起就一直没有办理户口。根据政策规定,吴某必须到出生地补录户口。

  工作人员随即着手核实吴某的真实身份,通过询问,了解到吴某有位大哥叫吴某安。拨通了他的电话后,得知吴某的老家在“贵州省水城县鸡场乡旗帜村上寨组”。

  随后,工作人员联系了鸡场派出所户籍民警,反映了吴某的情况。因为吴某没有身份证,无法正常购买车票,尖山派出所民警特意开具了情况说明,帮助她购买前往贵州的火车票。在与贵州当地派出所提前联系,准备好所有落户材料后,工作人员告知潘某可以带着妻子去贵州办理落户手续,消除了潘某的后顾之忧。

  潘某和妻子到达贵州后,办证中心一直与鸡场派出所保持联系,了解落户进度,并询问是否需要协助调查等。8月9日,吴某终于成功办理了落户手续,拿到了身份证。

  得知吴某落户后,办证中心第一时间告知潘某陪同妻子回来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因此有了文章开头暖心的一幕。

编辑:孔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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