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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未按规定让行被撞,负全责
2019/11/21 来源:磐安新闻网  通讯员 徐玉桑

  11月17日早上6时许,在双溪口红绿灯处,一辆电动车在绿灯左转过马路时,被直行的轿车撞倒。

  接警后,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轿车驾驶人郭某告诉民警:“我直行在等绿灯,刚起步电动车就突然冲了过来,也马上采取刹车了。”

  随后,民警调取路边监控视频还原了整个事故的经过:早上6时10分许,郭某沿南环路朝双溪路方向正常行驶,行至双溪口大圆盘红绿灯时遇红灯停车等绿灯通行。在红灯变为绿灯后,郭某刚起步,一辆电动车由右边车道突然蹿出,郭某看到后立即刹车,可还是避让不及将其撞倒。所幸车速不快,电动车驾驶人只受了轻伤。

  经认定,电动车左转未按规定让直行机动车辆先行是导致此次事故的原因,电动车驾驶人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编辑:孔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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