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花坛,没达到村务联席会议商定的要求标准,马上进行整改。”近日,在盘峰乡高姥山村坑勇自然村村口,村监委会、村工程管理小组人员一边用卷尺测量,一边指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7月,我县全面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工作,梳理清单指导目录,并“绘制”《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流程图》。根据“流程图”,村级工程项目在接受村监委会全程监督的同时,还要组建村工程管理小组对工程进行实时监管,确保村级自建工程质量过关、村干部廉洁过关。
“流程图”不仅让村级权力运行更规范,而且大大提高了村干部办事决议的效率。高姥山村党支部书记郭金银介绍,在创建“十美村”过程中,碰到项目金额小额变更,以前要先找到相关规定,然后找到相应条款,再对照条文执行,麻烦不说,最头痛的是耗时间影响了工期,而现在只要对照“流程图”召开村务联席会议,当天晚上决定,第二天就能实施。
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流程图”将散落在40余个“规定”“制度”“办法”中涉及到村级微权力事项的内容进行梳理,大到50万元以下村级自建项目,小到几十元财务支出、村委会印章管理等,以此构建权责明确、相互制衡、操作规范、简便高效、监督有力的“小微权力”运行体系,遏制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为清廉村居建设助跑加油。同时,配套出台《磐安县村级权力运行规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强对村(社)“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全面规范和约束村级干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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