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县委县政府迁新址办公 初心如磐坚守至今
2019/08/28 来源:磐安新闻网  记者 邵汉诚

  1985年5月,位于海螺山脚的县委、县政府新办公大楼竣工。县政府行政科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有计划、有秩序地搬迁至新址办公。县机关各部门在兼顾日常办公的同时开展搬迁工作。

  6月,县级机关及下属各部、委、办全部从花台山脚的老县委大院搬迁至新大楼办公,即现在坐落于龙山路1号的县机关大院。新大楼投入使用后一直沿用至今。三十五载风雨,新楼已成旧楼,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日久弥新。

  1949年10月30日,磐安县解放,成立县人民政府,县城设在安文。解放初,磐安县委、县政府机关借用康庄民房,机关干部在民房里办公和生活。1952年,县委搬入荷塘中宅花台山下新建成的县委大院,县政府搬入坐落于中街新建的县府大院。1958年11月撤县,磐安全境并入东阳。

  1983年7月13日,国务院同意恢复磐安县建制,县委、县政府驻地安文镇。复县之初,行政办公条件十分艰苦。郭振祥曾任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现已退休在家。据他回忆,复县之初的办公大楼由旧医院和农房改建而成,有的是砖瓦房,有的是黄泥房。食堂是茅草棚,有时候会议安排紧张,就在茅草棚里开会。就餐时,因为食堂里桌椅不够,不少干部得端着碗站着吃饭。由于基础设施不完善,机关干部日常饮用水还需到山脚下挑。

  当时,小小的县府大院里容纳了近百名机关干部,办公用房十分紧张。郭振祥回忆,复县初期,由于办公和生活条件落后,8个平方米的办公室要挤下5到6人,狭小的办公室要放好几张办公桌,人都转不过身来,多个机关单位共用一个办公室。一间小小的宿舍要蜗居4至5人,而且只有公共卫生间,有的干部只能借住在民房里,有的干部办公室兼做卧室……除了用房紧张,漏水也是老大难问题。遇到大风大雨天气,不少办公室就漏水,干部得拿盆和桶接雨水。稍有不慎,屋子里就会“水漫金山”。

  为了提高行政效率、改善办公条件,我县积极筹划县机关办公楼建设。1983年11月28日,县机关办公楼工程获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筑面积为14400平方米,总投资187.2万元,省财政补助125万元。办公楼选址在安文东溪村土名“月角”的地块,第一期征地1.55公顷(23.29亩),其中水田1.25公顷(18.745亩),旱地0.3公顷(4.545亩)。同时,其它县部门(单位)也开始征地建办公楼。

  工程于1983年末开始建设,分期分批完成建设。1984年初,为缓解干部住房紧张状况,我县先期新建了3栋机关干部宿舍,建筑面积2800多平方米,作为应急周转房。当年元旦动工,7月底交付使用。

  1985年4月,建成第一期工程,包括县政府办公楼、县委办公楼、零号楼和门楼。建筑面积2155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5037平方米,宿舍13926平方米,其他建筑2587平方米,共占地32801平方米。第一批建成的工程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县机关部门大多搬迁至新址办公,大大改善原先拥挤不堪的办公条件。

  1987年,第二期工程建成,包括县委小楼、原档案局小楼。1989年,第三期工程建成,包括县府综合楼、信访局办公楼。此后,后续零星的建设工程一直延续至上世纪90年代中期。目前,县机关大院占地面积为144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845平方米。郭振祥说,县机关大院建成后,县级部门设置更加规范,行政办公效率、会务接待能力等大大提升。

  风雨坚守,不忘初心。县机关办公大楼是全县的政治与行政中心。三十五来,历届县委、县政府把资金用到刀刃上,千方百计加大经济发展和民生事业投入,而陈旧的县机关大院依然坚守着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编辑:孔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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