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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须依法 违法必追究
2019/09/10 来源:磐安新闻网  记者 应燕航 马传贤

  8月29日,冷水镇箬坑村村民曹某越级到北京非正常上访,其行为违反了《信访条例》,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和国家机关工作秩序。9月3日,曹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自2008年以来,曹某在其信访事项已经相关部门明确答复的情况下,仍采取非访、缠访、闹访等手段到杭州、北京等地多次上访,企图逼迫政府满足其不合理、不合法的诉求。

  依法信访、理性上访是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国务院《信访条例》明确规定,公民在信访过程中应当依法、逐级上访,信访过程中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进行上访。为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9月5日,县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信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处置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对一些信访人以非正常途径、非常规手段越级上访、非访、缠访、闹访以及到非信访接待场所扰序滋事,甚至以此来要挟基层党委政府的,公安机关绝不姑息,将依法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

编辑:孔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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