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这是我应该做的。”3月23日,当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站长陈海清将“野生动物社会救助爱心卡”交到县烟草公司的沈女士手上时,她既激动又惊喜,“真的很荣幸,没想到还能收到‘爱心卡’。”
当天中午,正在家中洗碗的沈女士发现油烟机管道内不时发出异响,她以为是机器发生故障,就请来电工师傅帮忙检查维修。拆开管道后,沈女士发现异响的“罪魁祸首”是一只“黑不溜秋”的怪鸟。于是,她马上将照片分享给同事,并上网查询了相关资料,原来这位“不速之客”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我们马上联系了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过来处理。”沈女士告诉记者。
“如果擅自将野生猫头鹰关在笼子内饲养,基本上活不过两天。”陈海清说,保护站工作人员已将猫头鹰放归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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